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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为委贷中存在名义债权人和实质债权人之分,如果实质债权人欲转让债权,受让人应该和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如果和实质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原来委托关系是否存续?受让人应该和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如果和实质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是否存续?

债权债务 2019-10-16 09: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62条规定,物业企业可以将部分管理服务内容委托给专业的服务公司,不得一并将管理服务项目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物业企业一并将全部物业管理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合同价款30%-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委托的收益用于项目公益支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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