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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均再婚,男方一子判走,女方一子,与他们共同生活。女方婚前有住房一套,名字是女方的。婚前双方说好房子归女方儿子,是否需要过户?如果继承应该顺理归女方儿子对吗?女均再婚,名字是女方的。婚前双方说好房子归女方儿子,是否需要过户?如果继承应该顺理归女方儿子对吗?

继承 2019-10-24 16: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应准备的资料:
    a.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b.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原始购房协议 原件和复印件
    d.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e.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f.如已婚需要提供 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乙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a.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c.如不是当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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