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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在一家超市上班一个月,因为其他原因不干了,她们的工资是5月底发,可是他在4月24号的时候去杭州了,近期不会回来。我姐让我代领,可她老板不让,请问我有权代领吗?我姐姐在一家超市上班一个月,因为其他原因不干了,她们的工资是5月底发,请问我有权代领吗?

综合法律 2019-10-14 13: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既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的数额,也包括由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
    如果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人的工资报酬,构成了对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权益的侵犯。
    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劳动者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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