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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个肢体四级残疾人,被别人借了两万块,期限已过他还不还钱,我有他当时的借据,印有他本人的手印和身份证号码!向法院起诉过,但法院说找不到他本人,我该怎么办?被别人借了两万块,期限已过他还不还钱,向法院起诉过,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10-10 20: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经济纠纷案件起诉要分相关的金额数区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市级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在1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本数),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本数)。
    100万以下(不含本数)将有区县级人民法院、法庭受理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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