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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打工者,在公司任职三年多,这段时间突然感觉脖子不舒服,去医院看有颈椎病,有工作方面的原因,也有自身的原因,现在给我调整岗位,并且还要降薪资,我该怎么办?在公司任职三年多,去医院看有颈椎病,有工作方面的原因,现在给我调整岗位,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10-16 15: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工资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工资调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2在没有依法协商之前,公司单方面改变工资报酬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企业与职工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原已达成一致的工资标准执行;二是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职工发经济补偿金。
    3若企业不发给赔偿金也不按原来的工资标准执行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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