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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在去年的一次工作中右手严重受伤。现在已经认定工伤,现经鉴定以构成四级伤残,我想请问四级可以一次赔偿吗?一次性又大约可以赔偿多少呢?现在我的年龄才19岁。现经鉴定以构成四级伤残,请问四级可以一次赔偿吗?一次性又大约可以赔偿多少呢?

刑事辩护 2019-10-26 16: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实习人员可以参照单位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实习生不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范畴了。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实习生因为学生身份,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实习生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其在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无法认定为工伤。
    但是,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形成了雇佣关系,实习生可以根据最高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单位依法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处理。该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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