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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xx分期了一个5000块钱的手机,跟借了1万块钱的现金贷,已经还了8000块钱,逾期几个月了,现在他们叫我一次性还清,要还1万7,都翻了利息差不多一倍了,怎么办现在?能还吗?跟借了1万块钱的现金贷,都翻了利息差不多一倍了,能还吗?

债权债务 2019-10-04 15: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准备好证据材料起诉,避免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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