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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公司房产分配,本人不属于公司员工,在98年时集资3万,获得6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无产权。今年公司进行房改,按照公司推行赔偿方案无法获得房屋赔偿,是否可以通过上诉进行赔偿?房子属于公司房产分配,无产权。按照公司推行赔偿方案无法获得房屋赔偿,是否可以通过上诉进行赔偿?

损害赔偿 2019-10-09 11: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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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集资建房产权的确定  对于职工和单位参与集资建房的,分两种情况:  1)如果职工办理入社手续后,并且职工个人按照建造费用集资且单价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的,所购住房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规定。  2)对于单位参与住宅合作社建房,单位再以当年的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所建集资建房,那么职工应按照房改售房的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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