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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一下 在婚姻存续期间, 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丈夫多次在外贷款用于他自己的货运周转,而不是用于家庭生活上,现在两个人感情破裂 如果离婚的话 那些贷款算夫妻共同的吗在婚姻存续期间,现在两个人感情破裂 如果离婚的话 那些贷款算夫妻共同的吗

离婚 2019-10-17 19: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银行贷款离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需要分情况。如果贷款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贷款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承担。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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