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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前女友买房我付的首付,贷款是她在还,房本也是她的名字,现已分手。经协商,她坚决不还我那一部分首付款。联系方式也换了,现在联系不到人。请问律师,我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谢谢您!2012年前女友买房我付的首付,贷款是她在还,现已分手。她坚决不还我那一部分首付款。能不能要回来。

房产纠纷 2019-10-06 1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严格意义上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首付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贷款。现在的要求是付房款的3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贷款买房,购房者购买二套房,需要准备6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到银行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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