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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一个朋友合伙包一个工地!我爸投资三万…其中1万7是我爸朋友拿我爸的银行卡自己到银行取得钱…现在他竟然不承认自己取了这部分钱…我该如何证明他确实取了这部分钱…又该如何追回这部分钱

银行 2019-10-15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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