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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弄的单亲,男方一直都不管这边,怀孕期间营养费,产检费,生产费都未负担,他家里人更是不管,因经济困难,女方无力抚养,办正规手续送养的话应该不需要男方签字吧,他都不管女方这边了未婚生子,怀孕期间营养费,因经济困难,女方无力抚养,办正规手续送养的话应该不需要男方签字吧

离婚 2019-10-02 12: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非婚生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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