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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哺乳期,我婆婆强行要孩子不给我,孩子跟我分开四个月了,让我上班还房贷,刚生完孩子不管我的身体恢复没恢复。就欺负我一个外人,我想要孩子,她强行孩子不给我,请问她是触犯法律了吗。我想告她我哺乳期,我婆婆强行要孩子不给我,孩子跟我分开四个月了,她强行孩子不给我,请问她是触犯法律了吗。

离婚 2019-10-14 00: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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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二,由于该问题中,女方想离婚。如果男方同意,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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