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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是有限公司,在诉讼受理等着开庭之前变更了法人,判决书生效被告方公司赔付,如果被告公司资产不足够赔付的,会执行法人私人财产吗?是执行原法人还是新法人?这个是原法人期间发生的合同损失在诉讼受理等着开庭之前变更了法人,如果被告公司资产不足够赔付的,会执行法人私人财产吗?还是新法人?

诉讼 2019-10-14 15: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故法定代表人参与公司诉讼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若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诉讼义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相关民事责任也可能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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