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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用X办理贷款买了一件物品,原价8300,给了500首付,每个月还款739,分18期。算下来13000多,这个是不是合法的,属不属于高利贷能不能退,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真的好后悔我昨天用X办理贷款买了一件物品,是不是合法的,属不属于高利贷能不能退,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刑事辩护 2019-10-20 20: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法律不禁止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是合法的,如果利息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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