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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己的信用卡的事,对方告知案件已经交予法院立案,让我去法院参加庭审。可是本人并未受到法院的通知,直视对方用短信的形式告知,这种事是否已经通过了法院呢?法院方面会以什么形式告知本人呢对方告知案件已经交予法院立案,是否已经通过了法院呢?法院方面会以什么形式告知本人呢

离婚 2019-10-21 0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立案一般可以委托代理人,但开庭时当事人应出庭。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具有特殊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除此之外,有的法院出于慎重考虑,立案一般也都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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