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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包裹12月9号由香港发出,12月18号显示正在派件,12月19日显示邮件错发,打电话问客服,客服说是发错网店导致快递延误,会重新派发到正确网点后再进行配送,请问我可以申请赔偿吗?EMS包裹12月9号由香港发出,客服说是发错网店导致快递延误,请问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10-24 1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其中一种是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有关快递丢失赔偿标准的内容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
    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建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另外建议广大网友,鉴于实际操作中,交寄物的价值如何认定,直接影响到快件的损失额的确认。故建议交寄贵重物品时尽量购买保价,对交寄物进行取证,以备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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