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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两年我在手机营业厅购买手机。当时贷款3000元。每月还450元。前两个月还了,后来手机丢了,就忘记这事了,事隔2年后贷款公司叫我还15000元,我还怎么办?我觉得这利息不合理。当时贷款3000元。后来手机丢了,我还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10-18 01: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网络贷款利息如果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是需要偿还的。
    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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