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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本身有红斑狼疮的病症,但上岗时没告知,前段时间在工地走路不小心摔倒,导致严重骨折,目前医院治疗已告一段落,但当事人的丈夫跟本单位索赔后续费用15万。请问我单位是否需要赔偿他这些费用。前段时间在工地走路不小心摔倒,导致严重骨折,是否需要赔偿他这些费用。

损害赔偿 2019-10-13 06: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工地受伤,如果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要求公司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拒绝申报,职工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最后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不属于工伤范畴,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向直接侵权人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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