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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的房子拆迁,2011年政府说我的房子不能安置,也不给我协议,在2016年安置上房时公示有我的名字,却不给我房子,说我的拆迁房被别人签协议了,找不到我的拆迁协议了,我该怎么办?也不给我协议,却不给我房子,找不到我的拆迁协议了,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9-10-21 20: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凭证交拆迁人,由拆迁人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给被拆迁人提供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证。
    如果不缴纳的话就无法办理后续手续,无法进行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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