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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好!一星期前与一摩托车剐碰,以为没事没有报案,当时也带对方去医院检查了,说没有事。如今,对方发现骨折,同时对方身体多种疾病,如癌症等,也要一并医治。作为机动车车主,该怎么出这个医药费用?一星期前与一摩托车剐碰,以为没事没有报案,作为机动车车主,该怎么出这个医药费用?

刑事辩护 2019-10-04 1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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