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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实际已经发生,第三人开具了收据,但债务人并未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只是有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第三人和债权人签订了担保协议,请问这样的担保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对债权人有保障吗?谢谢!只是有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请问这样的担保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对债权人有保障吗?

债权债务 2019-10-10 06: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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