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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麻烦问一下我在上班的地方因为客人在结账的时候不高兴,他又喝了酒,就把我打伤了,额头缝针,鼻骨骨折,面部骨折,现在经过治疗我好很多了,对方说要私了,但我不知道要他赔偿多少损失费,求解,谢谢!就把我打伤了,鼻骨骨折,面部骨折,但我不知道要他赔偿多少损失费

交通事故 2019-10-17 1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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