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周前我出了一个小车祸在建国医院做个手术,正在手术中大夫要加4000元不然就停止治疗?我当时没办法,只得同意,可是我又没那么多现在,医院说可以打欠条,我现在的证据就只有发票?请问医院这样违法吗?正在手术中大夫要加4000元不然就停止治疗?医院说可以打欠条,请问医院这样违法吗?

损害赔偿 2019-10-17 14: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医生不经病人同意改变手术的行为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