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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户主,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房子不能租给租客,我把剩余房费退给他,他问我索要2个月的违约金,但是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这一项,当时合同是让我朋友去给我代签的,他现在去我朋友店里去闹,请问我该怎么办?房子不能租给租客,我把剩余房费退给他,但是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这一项,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0-05 13: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合同谈判的要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元素,主要有下列内容:
    1、合同标的
    2、合同标的的数量与质量
    3、双方权利义务
    4、收费数额与方式
    5、商品或服务交付的数额和方式
    6、违约责任、解除条件
    7、争议解决条款、合同生效期间
    8,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关于违约金,也不得随意设定,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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