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 按合同法,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事务时受到到人身伤害或致使他人受到伤害,委托人需要承担责任。我们委托货运代理企业处理物流事务,其物流企业的人员受到人身伤害需要我们货主承担责任吗?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事务时受到到人身伤害或致使他人受到伤害,我们委托货运代理企业处理物流事务,其物流企业的人员受到人身伤害需要我们货主承担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10-04 05: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吐鲁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