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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爱人欠工人8000块钱,写的欠条,约定还款日是16年4月,由于资金短缺,至今未还,法院传票也来过,我爱人没去开庭,今天下来判决书让我爱人还钱,但是他在外地干活,联系不到,工人有权来我家住吗写的欠条,法院传票也来过,今天下来判决书让我爱人还钱,但是他在外地干活,工人有权来我家住吗

债权债务 2019-10-15 00: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有人到法院起诉你,法院将以传票的方式知会你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原告。传票一般会以邮寄形式传达给你,有需要的话(如多次邮寄不成功)就由法院工作人员将传票送达给你。法院会依据传票上的日期开庭审理该案件,如果你方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相对来说对你是不利的,另外就是如果法院判决你有还款义务,那么对方极有可能会申请拍卖你的房产,以抵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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