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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业局职工,2004年经农业局同意到本县烟草公司当技术员,我与烟草公司其他技术员样上班,2009年12月,被烟草公司无故辞退后,请问我是否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和保险(农业局哪边我们有保险),我与烟草公司其他技术员样上班,被烟草公司无故辞退后,是否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和保险(农业局哪边我们有保险)

保险纠纷 2019-10-08 13: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1、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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