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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书,但开发商又电话通知说交不了房,只有电话告知说会给违约金,但没有任何凭据,开发商好多证件不齐全不说,我不去签收的话他的通知书上说默认已收房,眼下已到了集中收房的时间,我应该怎办我收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书,但开发商又电话通知说交不了房,只有电话告知说会给违约金

房产纠纷 2019-10-21 1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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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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