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因误操作于2016年9月30将一笔35300货款,在辽宁省朝阳市经企业网银(对公账户)转入以前(河北)一客户个人卡上,对方总是托不还。我想起诉可以在本地法院以自然人起诉吗?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多少费用?对方总是托不还。我想起诉可以在本地法院以自然人起诉吗?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多少费用?

公司企业 2019-10-16 09: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收到对方起诉到法院的传票的,应该积极到法院应诉,根据对方起诉 的事实和理由来确定如何应对:
      
    1、如果对方的主张在以前法院的判决中已经被法院处理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你可以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2、如果是对方根据新的理由,提出了新的主张的,则应应该从对方的理由和主张是否成立、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答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另外,对方另行起诉的行为,并不影响已决案件的执行,你可以继续要求法院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