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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是组合家庭己经二十年了他儿子己经三十岁了有一个女儿在家我照看,从来不给一分钱,我什么也没说过,就这样还不行,非打就骂,不在家打电话骂,而且带人回家把家里的东西全部砸坏,等等没法说,这该怎么办?从来不给一分钱,我什么也没说过,就这样还不行

离婚 2019-10-05 1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离婚纠纷中的一大难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需分割,个人财产是不用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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