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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和尚2006年7月向我借了5万元,写了借条,没写还款时间,但现在离借钱日快有1年时间了,经多次催款,没有拿到一分钱。目前他没有长住地方,庙里也不是常呆的,现在找他只能通过手机联系

债权债务 2018-08-18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该侵权行为与其家庭利益有关的除外。
    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实施犯罪行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 明确而完整的借条内容受到法律保护。为了保障你自己的利益,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借条的基本要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你们最好在借条中进行体现:借款双方信息,借款金额及借款交付的方式,借款期限,借款期内的利率和借款期满的逾期利率。
    在体现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材料上,你最好让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借条的附件。
    至于担保的手段上,要结合对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让对方有较为稳定收入和诚信的朋友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提供担保,也可以借款人的车辆、房产等作为抵押物并进行抵押登记。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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