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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把一个人刮了一下,我看反光镜时,人好着,我就离开了,过了几天,交警找到我,说我把人碰了,我就去看被撞的人,结果他的一根腿骨断了,里面放了钢板,我淘了三万多元,现在他们要十万元,这事交警队会怎么处理。我开车把一个人刮了一下,我就离开了,过了几天,交警找到我,我就去看被撞的人,这事交警队会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10-19 16: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警察认定责任,按责任赔偿。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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