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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要咨询一件事情,关于我在郑州通过朋友在一家公司买了一辆雅阁汽车,在当时这家公司说买完车一周后可以贷款30万以里,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兑现,当时我给他们公司办理车的费用5万多,请问是否可以把钱要回来。关于我在郑州通过朋友在一家公司买了一辆雅阁汽车,当时我给他们公司办理车的费用5万多,是否可以把钱要回来。

劳动纠纷 2019-10-05 08: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由此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确无个人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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