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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本地居委会负责人能不能作为房产开发商, 承包商,发包商,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小区物业经理一人身兼数职直接或间接参与本地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中赢利?这样合法吗?望好心律师为我解惑!!!能不能作为房产开发商,居委会主任小区物业经理一人身兼数职直接或间接参与本地房地产开发项目从中赢利?这样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19-10-16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此外,物业管理费中还应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对于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成本中可以增加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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