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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从组家庭。他有一个女儿。我们又生了一个男孩。我们婚前他自己有一套房孑。婚后我们又买了一套,首付我们一起交的也有我5万元。写的是我的名孑。请问房孑能归我吗。第二,我夫给了我一部分钱。离婚的话和他有关系吗?我们婚前他自己有一套房孑。婚后我们又买了一套,请问房孑能归我吗。离婚的话和他有关系吗?

离婚 2019-10-12 10: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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