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家人2017年十月份在家卖桃子给同村的村民。按照当时口头约定,预计收入为三万多元。未签订合同。现在过去了一年,收购桃子的人一直未付款给我们,也不肯打欠条,也不承认欠款金额。请问这种情况到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按照当时口头约定,也不肯打欠条,请问这种情况到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债权债务 2019-10-27 08: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一般在三个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鄂尔多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按照当时口头约定,也不肯打欠条,请问这种情况到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