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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开车在经过湾道行驶时于对面行驶的车发生碰撞使我们相互的车受破损严重,事后到交警队处理,事故判我的全责,事故判决书我没签字,事情过了一年了,现在车主把车都买了我是打工的,现在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我该怎么办求帮助事情过了一年了,现在车主把车都买了我是打工的,我该怎么办求帮助

离婚 2019-09-30 01: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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