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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旅游研学公司上班,未转正前公司承诺每操作一批旅游团会按照人数进行支付操作费,但是现在转正后他们并未给我操作费。当初就是口头承诺的,并未写在合同内。现在公司不认账,请问这种情况能走仲裁吗,还是就自认倒霉呢,谢谢当初就是口头承诺的,请问这种情况能走仲裁吗,还是就自认倒霉呢

仲裁 2019-10-06 03: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怎么写?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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