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我准备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一辆比亚迪G6来跑出租,在看合同时发现有这样一个条款“因交通事故而造成车辆贬值,贬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我认为这个条款不合理、不公平,请问律师我的认为是否正确?应该怎样写这个条款?谢谢!我准备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一辆比亚迪G6来跑出租,不公平,应该怎样写这个条款?

合同纠纷 2019-10-08 14: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在出租车辆时要有谨慎义务,比如不能出租给无驾驶资格的人,不然就视为车主有过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兴安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