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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早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出来,对方全责,我老婆和女儿受伤,去医院检查无大碍,皮外伤,回家休养,并没有要求住院。但是6月15日我老婆肚子疼,小产,做了人流。一个月后的今天和肇事者就赔偿问题没达成和解,我该怎么办?并没有要求住院。一个月后的今天和肇事者就赔偿问题没达成和解,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04 2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具体发生确定的损失金额来计算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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