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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弟是同母异父的兄弟,我今年30,我弟今年14岁,我算是监护人吧,给我弟办了孤儿证,孤儿证可算作是我弟的日常开销和学校的费用是吗?我一般就是打些零工维持,这孤儿证办下来的话,村委会没有权利保管吧,是有我保管用于日常开销的吗?孤儿证可算作是我弟的日常开销和学校的费用是吗?村委会没有权利保管吧,是有我保管用于日常开销的吗?

离婚 2019-10-02 0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作为监护人,应该有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村民委员会帮助办孤儿证是应该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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