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和我前妻离婚了,我把房子给她了,还有大女儿,房贷我还,每月给她2000生活费,我都做到了,她答应我一年后复婚,在今年二月分她消失了。孩子不管不问,我有三个孩子,现在我自己一人照看。我想把大女儿抚养权和房子要回来,能行吗?我和我前妻离婚了,我把房子给她了,我有三个孩子,我想把大女儿抚养权和房子要回来,能行吗?

离婚 2019-10-14 19: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朝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