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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2018年4月7日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妈进肋骨折四根。经协商,对方认全责。住院期间我方共花费医药费共计28000元左右.昨天保险公司审批员说保险款项已批下来啦。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7000元左右吧,我感觉有点少不合理怎么办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7000元左右吧,我感觉有点少不合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22 18: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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