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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电动车相撞。现在警察好像是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对方是擦伤,医生说只要打吊针就行。但是他非要住院。这个住院的赔偿我们需要赔付么?并且两个人的电动车都是超标的,所以都被没收。现在他要求我们把他的电动车赎出来,这个是否应该由我们承担?两个电动车相撞。现在警察好像是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这个住院的赔偿我们需要赔付么?是否应该由我们承担?

交通事故 2019-10-04 08: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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