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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我因为跟对方老公关系暧昧,当时在他老公手机有我们的照片和通话录音,她发现后就找到我跟我闹,非说我用了他老公5千元,我为了平息这件事把钱给了她,这件事一直到现在对方还耿耿于怀,我想知道在这件事上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当时在他老公手机有我们的照片和通话录音,我想知道在这件事上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离婚 2019-09-30 21: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我国公民享有哪些人身权利?


    (一)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二)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三)公民享有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四)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五)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

       

    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六)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

    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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