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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朋友找我,要我投资入股进他的无纺布公司,并且还支付利息,其后我投资了20万。2002年由于两人关系不和,我从公司出来后单干,但股金仍在公司,2006年公司连本付息还了20万到我,请问我有权享受2001年到2006年的股权(分红)吗?要我投资入股进他的无纺布公司,请问我有权享受2001年到2006年的股权(分红)吗?

综合法律 2019-10-01 2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股权投资,其评估方法一般都应用收益法。  直接投资由于投资比重不同,可以分为全资投资、控股投资和非控股投资。  对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的直接投资,用整体企业评估方式评估确定其净资产额。
      对控股企业,应按投资股权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净资产额,即对该企业直接投资的评估值。  如果被投资企业经过评估,净资产额为零或为负值时,对该企业的直接投资的评估值为零。
      对非控股的直接投资,一般应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投资份额很小,可根据被评估企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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