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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下收购单位的股份的问题

项目融资 2008-04-16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在收购同事股份的时候,收购价应当已经包含可能的股份收益,因此不必要再另外支付红利,但你把部分红利给他,是你对应得利益的处置,是合法有效的,不能再要回。股份的转让,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章程规定办,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按公司法的规定办。如果你所在的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转让,也就是说你同事的股份没有完成转让,则一是你不能以你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二是可能在以后出现纠纷,特别是在股份大幅升值,分红多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建议完善转让手续。
  • 已经给了对方,不能再要回来了。
  • 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你同事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已同意给他了,说明你们达成了新的协议,不能再要回来。 建议以后遇到法律问题多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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