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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在六月二十一号,晚上让小车碰了,当时,她从南到北,骑电动摩托车,小车从北往南,因小车灯太亮,让她看不见路,小车超车,碰一块了,朋友受伤住院了,脑外伤,交警认定,两个全有责,医药费,自已出的,我想问问您,她这医药费,应该谁出,怎么出当时,骑电动摩托车,因小车灯太亮,朋友受伤住院了,交警认定,医药费,她这医药费,怎么出

交通事故 2019-10-15 09: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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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医疗费由侵权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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