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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哈工地承担安全责任方面的问题,一般,安全责任都由总承包方负责,但是公司通过三级教育把这个责任推移到了转包方,公司说凡是安全不到位的班组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要付百分之十五的连带责任,但没有方面纸质证明,我想问哈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我想咨询哈工地承担安全责任方面的问题,安全责任都由总承包方负责,是否有法律依据

合同纠纷 2019-10-14 17: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安全事故时,常常产生连带责任。出现事故承担责任时,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往往二者之间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第一责任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第一责任人非法律术语,但适用于各种合同;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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